在線咨詢
信件編號 | 2747 | 類型 | 在線咨詢 | 提交日期 | 2018-11-01 |
標題 | 我的2018年八一慰問金誰給我發(fā)? | ||||
內容 | 我是一名城鎮(zhèn)戶口退伍兵,退伍后,象征性地分配到寧晉縣塑料廠,但廠子拒絕接收。后一直打工為生。2018年八一建軍節(jié)各單位和村鎮(zhèn)相繼發(fā)了100元慰問金,我沒有單位,戶口也沒在村里,問民政局,民政局讓我找工信局,工信局讓我還找民政局或者找塑料廠,我沒在塑料廠上過班,和塑料廠根本沒有關系,人家又不認識我,我憑什么找去找塑料廠?請問這個問題怎么解決?以后我應該享受的各項福利待遇由誰來承擔? | ||||
回復人 | 民政局 | 回復日期 | 2018-11-05 | ||
答復內容 | 按照我縣《八一慰問方案》,城鎮(zhèn)戶口有工作單位的八一慰問金由單位負責發(fā)放,城鎮(zhèn)入伍沒工作單位的由民政局代發(fā)放。經查,王**已于11月5日上午在民政局領取了100元慰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