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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咨詢
信件編號 | 1579 | 類型 | 在線咨詢 | 提交日期 | 2016-08-14 |
標題 | 暑假補課亂收費是否應該得到處理? | ||||
內容 | 按照近年來所發(fā)相關文件的精神,關于補課問題的現行規(guī)定是: (1)禁止學校利用課余時間和節(jié)假日給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禁止亂收費。 (2)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不得利用中小學校舍組織針對中小學生的文化課補習班。 (3)各中小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自辦或與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聯(lián)辦針對中小學生文化課程的補習班。 (4)對學校有違規(guī)行為的應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罰。 而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一中將于八月15開學,違背了有關規(guī)定,并且是有償補課,補15天,需要繳納1500元的學費!補課的學生為,本部精品區(qū),以及新校區(qū)。希望能得到媒體和政府的幫助,十分感謝! | ||||
回復人 | 教育局 | 回復日期 | 2016-08-24 | ||
答復內容 |
接到反映的問題后,我局派專人調查了解此事,現答復如下: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各縣(市)區(qū)高中高三畢業(yè)生可以利用假期補課,累計時間不得超過假期總時長的一半,補課不得收取補課費。 今年,寧晉一中考慮每年因學考、中考、高考占用考場、教師監(jiān)考耽誤學生學習時間,結合市局文件精神,向縣教育局申請8月15日開學,未超過假期總時長一半(暑假假期7月9日至8月31日),補課沒有向學生收取補課費,所反映“收取1500元的學費”不屬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