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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汉华诉河北丰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的公告
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关于申汉华诉河北丰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的公告 河北丰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了申汉华与你单位因其拖欠工资一案。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85000元和6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90000元。现因多次致电你单位,始终无法联系不上。按照仲裁程序,本委于2024年7月5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你处,邮寄单号为:1001512016399。又因不接电话无法联系,邮寄被退回,导致申请人诉求、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应诉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09点00分在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地址:宁晋县晶龙街285-1号101室,联系电话:5867556)。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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